校内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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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关于对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开展过程审计的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4-06-12点击数: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建、修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合法、合理,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院合法权益,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及《太原工业学院关于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办法》(太工审发〔20105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施工阶段的过程审计主要是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的勘验、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的认定等各环节业务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目的是促进施工过程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 施工阶段审计主要内容

1、主要隐蔽工程勘验的审查与评价

检查综合单价中的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是否发生改变,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或变更相一致。通过记录、计算、丈量、拍照、录像等方法提前进行勘察取证,取得现场第一手数据资料和情况,并通过监理、建设管理单位的配合确定工程量。

2、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的审查与评价

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审查与评价的主要内容是:(1)设计变更的程序是否合理合规,分析变更理由是否充分,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变更增加工程造价。(2)施工签证的发生是否真实,是否为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内容;施工签证反映的事项是否准确,涉及工程量核算的计算式及图纸是否完整等。

第四条 工程施工过程审计的一般要求

工程施工过程审计原则上按工程施工进度对如下部位进行现场测量记录:(1)基础土方工程阶段(至少一次);(2)基础钢筋和混凝土施工阶段(至少一次);(3)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每层一次);(4)安装工程施工阶段(至少一次);(5)装饰工程施工阶段(至少一次)。每次测量检查后要做好影像和数据的记录、整理、保存工作。

第五条 为保证施工过程审计的顺利进行,规划与建设处和后勤保障处工程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向审计部门(包括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下同)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资料、工程进度计划等施工过程审计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第六条 审计部门对大型工程的过程审计工作要制定审计方案,对过程审计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第七条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过程审计费用在山西省没有制定相应标准之前,参照其它省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在山西省制订出过程审计费用标准后再按山西省标准执行。

第八条 本细则由审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