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结算资料金额进行合计复核,审查与总金额是否相符;
二 对工程量计算表中工程量计算过程按重要性原则进行抽查复核,审查计算公式是否正确,合计数是否相符,同时和决算报表上的工程量相互核对,审查是否相符;
三 根据重要性原则抽查工程定额,审查定额套用是否合理、金额是否正确;
四 根据重要性原则去工程现场抽样测量工程量,审查是否和工程量计算表数额相符;
五 对材料差价进行抽查复核;
六 复核取费标准;
七 确定工程审计金额并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八 出具工程审计报告并向院领导汇报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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