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审计处各项工作。
二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 制定学院内部审计制度。
四 制定审计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年终负责工作总结。
五 组织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办理审计事项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六 按照审计处职责条例要求履行审计职能;负责日常的审计业务工作。
七 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或决定,负责向院领导报告工作。
八 针对学院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漏洞、问题,提出审计管理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九 参加建设修缮工程招标、设备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等有关会议,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十 负责大中型基建修缮工程的外送审计工作,协调与院内外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一 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