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审计部的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本部室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太原工业学院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部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范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安全工作分管责任人,如遇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三、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要结合本部室的情况和工作特点,各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分别与处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四、要建立督查和奖罚制度,把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到实处。各个层次要对所签订安全目标管理书的责任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求每半年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考核一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加强教育,促进自护。组织职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安全管理教育有关文件,对处室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人员安全意识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六、组织大型活动时,严格执行《太原工业学院校内外活动安全审批手续》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活动审批工作手续,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患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办公室、实验室及防火重点部位用电符合安全规定,不乱接电线,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关闭门窗。
八、本法从规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