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文件精神,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太原工业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部于2023年4月14日起对牛宇岚、王爱国两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7月3日起对楼国红、靳利岩两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审计工作已全部结束。
太原工业学院审计部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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