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后勤财务科:
根据审计处2010年工作计划,审计处决定从2010年3月15日起对院财务处、后勤财务科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 审计目的:对2009年度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及内控制度的真实性、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
2. 审计范围:2009年度所有财务收支活动。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也可进行追溯或顺延审计。
3. 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处提供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并如实解释审计人员提出的各种查询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4. 审计方式:对决算报表、账簿和银行对账单实行报送审计,对会计凭证等其它会计资料实行就地审计。报送的决算报表留存审计处。
5. 审计人员名单:李鸿儒、徐彩凤。
6.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是被审单位的责任,依据“内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是审计处的责任。
7. 希望各单位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审计处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太原工业学院审计处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