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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时间:2014-06-07点击数:

2003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审计署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直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先后组织了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处纠正了一些地方和学校向学生提高标准收费或自立名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揭示了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发挥了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结合《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能,审计署连续几年安排开展了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专项审计监督。2007年以来,审计署围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等内容组织开展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共涉及25个省(区、市)154个县市,查处了200余个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项目,揭示了教育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学校乱收费或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审计署将查出的问题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移送或转送等形式向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披露,有些项目的审计结果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将19个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使审计揭露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
  结合联席会议的分工任务和工作部署,审计署积极参与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和工作督察,配合财政、教育、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参与有关文件制定和政策研究,从体制机制上寻找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对策。审计署先后派出业务骨干40余人参加每年的重点检查,参与制定相关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20余份,针对教育领域和学校收费环节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成因,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帮助各级主管部门更好的规范办学单位教育收费行为。
  结合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审计署强化对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后续跟踪,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据统计,在出具审计报告后的6个月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有90%以上的问题得到了迅速纠正。同时,举一反三,与财政、教育等部门配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专项治理。如我署反映部分教育部门和学校存在违规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代收费现象后,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派出300个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查出的违规收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并处理了相关名责任人。
  今后,审计署将继续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完成好部际联席会议的分工任务。同时结合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做好教育领域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相关地区教育类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建设管理情况,进一步揭示有关地区、部门和学校在规范教育乱收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投入到民生领域的项目资金发挥效益,推动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