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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0-09-17点击数:
摘要:目前,在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越来越普遍,各地审计机关也在纷纷探索跟踪审计的方式、方法。笔者结合多年的跟踪审计经验提出:审计中,应注意把握跟踪审计的目标、定位;处理好监督和服务关系;把握控制点和介入深度;完善法规建设等。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

 

    《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等项目要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目前,跟踪审计已在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奥运场馆建设审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跟踪审计改变了以往事后审计“秋后算账”的滞后性和间接性,它要求审计人员从一开始就介入到工作中去,全过程参与、全过程跟踪,能够更好地增强审计的时效性,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然而,由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如何既能较好地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又能全面履行审计的监督职能,降低审计风险,确实是一个新课题。笔者通过几年来对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实践,认为跟踪审计过程中,应着重把握以下问题:

 

    一、确定合理的审计目标

 

    跟踪审计是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众多监督方式中的一种,审计不是万能的,它同其他的国家和社会监督一样,都有自己的局限性,要实现好审计的监督功能,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耗费大量的劳力、物力,最后却无功而返。实际上,跟踪审计因为时间长、审计环节多、审计关系复杂,往往容易产生审计定位的偏离,从而使审计工作迷失方向。如在跟踪审计中不是从第三方独立的角度来实施审计,而是从建设部门的角度来参与和评价审计事项,甚至与监理、建设主管部门等职责交叉、重复等,就失去了审计监督的意义,或在跟踪审计过程中过分注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绩效情况等的审查,忽视了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从而会影响跟踪审计总目标的实现。

 

    所以,要全面审计职责,实现既定审计目标,就要在搞好审前调查、做好审计计划、把握好审计重点、明确审计目的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规模、重要性、建设周期、力量投入等因素来划分跟踪审计的内容,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避审计风险,实现预期的审计目标。当前跟踪审计目标和重点,应围绕评价公共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开展工作,探索各种投资领域开展效益审计的新路子和新方法,而跟踪审计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全面了解项目决策和实施情况,及时实施监督和制约,避免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能及时发挥效益审计的“效益”,以签证为基础(起点),以评价为中心(节点),以监督为归宿(终点),从而使审计各项职能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标。

 

    二、审计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

 

    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往往成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控制环节,审计人员频繁地介入建设现场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促进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改进工作。而且在主管领导主持的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专项会议上,往往要求审计部门参加,并且还要在领导拍板的会议决定事项上签字认可。由于项目管理和审计的工作范围、要求不尽相同,虽然项目顺利推进了,站在审计的角度还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既然当初审计己签字认可了,再查出、揭示问题,等于是在打自己的耳光,损害了审计的独立性。因此,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应有的越位,反而使监督的作用弱化,从审计独立性的角度来说,这是不恰当的。由于介入了项目管理,会产生利益冲突,因而客观性受损,审计风险加大。

 

    因此,在任何环节要把坚持审计的独立性放在重中之重,审计监督都不能替代项目管理。尤其是跟踪审计人员,有时长驻施工现场,但不能成为“万金油”、“挡箭牌”,只能作为审计部门的信息员,收集到情况直接反馈到审计机关研究处理,由审计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评价和定性,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审计意见,及时整改。也就是说,审计人员的职责不能混同于普通项目管理人员职责。比如有一些建设单位提出要求,请审计部门帮助编制标底之类,或要求审计施工单位的月报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或有一些具体的事情请审计“拍板”等,这些已超出了审计的职责范围,审计人员或审计机关不宜答应或发表意见。在跟踪审计工作中,应把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偏离定位成为管理者。

 

    三、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建立与被审计单位的和谐关系

 

    跟踪审计只是一种“过程监督”, 审计机关和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方面,由于利益博弈原因,在跟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对多”的局面,如果在跟踪过程中配合或处理不好,容易引起项目参建的抵触情绪,出现不协调、不配合的现象,使跟踪审计工作举步维艰。另一方面,如果审计人员受审计就是找问题的职业思维定势影响,不是辩证地、发展地而是机械地、教条地看待和处理身边的人和事,审计与被审计的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更深的矛盾,恶化审计环境,加大审计风险。

 

    应该指出的是,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审计的大目标是一致的,前者是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者,后者是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服务者。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和谐的审计关系,才能使两者有效配合,才能提高跟踪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从而达到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审计是作为第三者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不是建设项目负责人,更不是监工,审计机关不是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工作的监督职能,堵塞项目建设漏洞、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现促进这些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的目标。在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除发现重大违规违纪线索需要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外,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反映,而不应直接干涉相关建设单位的工作。审计人员要建立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和谐的审计关系,首先,坚持依法办事,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法纪意识,体现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次,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好依法审计与项目进展之间的关系,在坚持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要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风险管理,重大问题的定性和处理要在内部形成共识,要通过充分的沟通、协调和意见交换,使问题得到依法处理;最后,对于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一些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反映情况,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四、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

 

    目前,在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成本有限的情况下,跟踪审计应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确定审计介入的时间点和介入深度,要把全天候地跟踪变为“重点关键环节”的跟踪,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益,同时使审计能够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它应有的连续性。此外,在审计过程中,要体现跟踪的适时性,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重大活动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要及时跟进。跟踪审计实际上就是跟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作,沿着项目的建设周期这条主轴展开全程审计。建设项目的重点关键环节一般表现在以下方面:前期决策;设计;招标投标;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与设备的采购;重大变更;竣工验收;工程财务决算等。抓住了这些关键点,就可以变全天候的审计跟踪为对关键点的审计跟踪,从而提高了跟踪审计的效率,降低跟踪审计的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每个关键环节又要细化审计事项,做到有的放矢,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切入点。例如,在某高速路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对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组成比例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的审计经验,将工程量大、隐蔽程度高、事后审计困难的路堤填方工程确定为本次跟踪审计的重点项目之一,并根据路堤填方工程的施工及计量特点,将准确记录路基原地面标高以及填前压实标高明确为路堤填方工程审计的控制点。在审计实施阶段,通过恰当选择审计切入时机、合理采用审计方法及辅助工具,提高了审计成效。

 

    五、健全和完善跟踪审计的法规、制度

 

    从跟踪审计的外部法律环境来看,现行的审计法主要是规范的财政经济行业,对于工程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比较含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地方或系统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如《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很好的衔接,就会出现审计时不好把握的现象。如跟踪审计时发现,施工合同结算价款没有按照中标价格确定,跟踪审计人员虽然发现了此事,但找不到法律依据,出现无所适从的局面。如果稍有不逊,就有可能给个人或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从审计的内部管理制度来看,跟踪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模式的重大创新,不同于一般的审计方式,例如,一般的建设项目审计只需要项目审计结束后出具一份审计报告,而跟踪审计为体现审计的时效性,可能在审计过程中出具多份阶段性审计报告,因此,审计机关必须出台适应跟踪审计特点的审计规范和准则来规范跟踪审计行为,规避审计风险;而且跟踪审计中,由于对过程进行了监督,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造成在工程决算阶段审计时,很难出现大的工程结算审减额,影响了项目决算审计成果,审计机关内部应建立衡量跟踪审计成果的更好考核机制,来提高跟踪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总之,为了使跟踪审计能健康运行,确保跟踪审计依法实施,有法可依,使这一模式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必须健全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要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完善一整套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制定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各项资金跟踪审计的规范程序和操作标准,对审计的原则、重点、内容、风险评估、重要性水平确定、审计组织形式、审计结果公开及运行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为审计人员开展跟踪审计提供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黄小林.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几个关键点[J].中国审计报,2009(2).

    2、任延艳.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局限性及对策[J].审计月报,2007(1).

 

                              (作者单位:青岛市审计局)